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今(22)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台新金控為存續公司,新光金控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併案台新金控將發行新股予新光金控全體股東,取得新光金控流通在外之全部股權;台新金控以每 0.6022 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每1股特別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特別股。雙方董事會今日也通過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通過本合併案,並將於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雙方合併後總資產規模將晉升為台灣第4大金控公司,合併市值有望進入台灣證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厚實資本市場籌資能力。雙方業務互補、綜效顯著。銀行、保險及證券規模及市占率將顯著提升,為客戶提供更多元、更豐富的產品選擇與服務體驗,進而成為政府所推動“讓臺灣成為「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一大助力。
雙方公司長期均重視員工權益,合併後將全數留用新光金控之經理人及員工。雙方管理層將協力帶領公司進入下一階段的成長,共創公司榮景與股東價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雙方合併後總資產規模將晉升為台灣第4大金控公司,合併市值有望進入台灣證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厚實資本市場籌資能力。雙方業務互補、綜效顯著。銀行、保險及證券規模及市占率將顯著提升,為客戶提供更多元、更豐富的產品選擇與服務體驗,進而成為政府所推動“讓臺灣成為「亞洲金融科技中心」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一大助力。
雙方公司長期均重視員工權益,合併後將全數留用新光金控之經理人及員工。雙方管理層將協力帶領公司進入下一階段的成長,共創公司榮景與股東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