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組長曾炳恩,被控於任職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長時,夥同內埔分局組長林崑玉等人,包庇多間私娼寮及特殊行業,本月20日,屏東地檢署傳喚曾炳恩到案說明,21日再度傳喚訊問,檢方認定曾炳恩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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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2年7月間,屏東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已退休的前內埔警分局組長林崑玉,以及退休員警利姓及程姓員警共3人,涉嫌在2015年稽查八大行業時,包庇多間私娼寮及其他特殊行業,檢方複訊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羈押3人並裁定涉案王姓業者交保。

近日,檢方掌握新證據重啟偵辦,傳喚曾炳恩到案說明,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對此,屏東縣警察局長戴台捷表示,針對此案深感痛心及震怒,除立即將曾炳恩停職處分外,也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如違法屬實,將從嚴究責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