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帳目不清≠貪汙!他挺黃珊珊:只是督導不周 不用辭立委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柯文哲政治獻金政目不清,擔任總幹事的黃珊珊被點名要負責。(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4.02.19)
▲柯文哲政治獻金政目不清,擔任總幹事的黃珊珊被點名要負責。(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4.02.19)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風波延燒,黨內點名時任柯文哲競選總統總幹事黃珊珊應辭去不分區立委負責,民眾黨中評會今(16)日開中評會無結論,下周再邀黃珊珊說明。名醫沈政男說,黃珊珊只是督導不周,不是貪汙,請辭中央委員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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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在臉書說,政治獻金不是公款,政治獻金有沒有亂花,有權追究的是選民,不是其他人,看檢察官也不會以政治獻金亂花而押人,因為就是罰款等級的事情而已,同理,如果政治獻金支出帳目寫錯,就可以當成偽造文書,開錯便當收據是不是也要傳喚?

沈政男說,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是必須有人受害,但政治獻金帳目弄錯,並沒有人受害,候選人也不是公職人員,因為根本還沒選上,政治獻金不是公款,不必用貪污與瀆職的格局來處理。

沈政男說,《政治獻金法》的本意,是要促進人民的政治參與,而柯文哲的從政與民眾黨的建立,就是台灣民主幾十年來,除了黨外運動以外,政治參與所跨出的最大一步。政治獻金帳目沒有處理好,就趕快整理出來,下次多注意,如此而已。

至於黃珊珊是否需要負責?沈政男說,黃珊珊身為競選總幹事,要負最大責任沒錯,但辭去黨職已經夠了,不必停權三年,也不必辭掉立委。他反問,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涉嫌貪污,停權三年,試問,黃珊珊有涉嫌貪污嗎?連半條涉嫌罪名都沒有,就只是督導不周,怎麼也要停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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