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間,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踢爆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陳宗彥曾接受2次性招待、自費10次性交易,每次價格為1萬2千元,甚至與酒店業者利用暗號溝通,更被爆出對小姐有要求「條件好,盡量不要有刺青的」。台南地檢署偵結,15日,對陳宗彥以及酒店業王姓、連姓業者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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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台南地檢署調查,陳宗彥於2012年、2013年間,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接受酒店業者請託,涉嫌介入警員平調案,以及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之後更接受酒店業者的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雙方甚至以暗號「陳董」、「老闆朋友」、「同學」代稱陳宗彥,「喝咖啡」則表示性招待,點走愛佳、小芸、愛玲等女服務生,酒店業者還會提醒員工「今天勾出的那個,秀錢是從我們這裡出」、「咖啡錢要算老闆的」。

檢方調查,陳宗彥共接受2次性招待,並自費10次性交易,王姓酒店業於偵查時供稱,「勾三秀六」是酒店行話,代表費用是1萬2千元,勾代表出場3小時,秀代表性交易6千元。檢方認為,陳宗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並指出,陳宗彥未謹守公務員分際,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其自始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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