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網友日前將機車停放在水安宮捷運站旁巷內,沒想到竟被警察開單,由於他已經習慣停在該路段多年,讓他收到罰單後驚呼:「以為停在水溝內不會被開單。」貼文一出,有網友曬出現場圖,指出原PO停在紅線內,本來就屬於違停該開單,實在無法幫忙說話,眾人也搖頭嘆:「不乖乖停合法停車格怪誰!」
一名網友在「爆怨2公社」中貼文,他表示日前將機車停在水安宮捷運站一旁的巷子,沒想到竟第一次被開違規單,之前明明已經停很多年都沒事,「以為停在水溝內不會被開單」,因此特別發文提醒大家。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指出,該條巷內路段畫了2條紅線,路口更有告示牌明指「人行道禁止停車」,將車輛停放於此,本來就屬於違停行為,「有畫紅線是該路段都不能停,不是在紅線內就沒事」、「停了好幾年第一次被開單只代表一件事,就是你賺到」。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機車駕駛人停車時,若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以及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等,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指出,該條巷內路段畫了2條紅線,路口更有告示牌明指「人行道禁止停車」,將車輛停放於此,本來就屬於違停行為,「有畫紅線是該路段都不能停,不是在紅線內就沒事」、「停了好幾年第一次被開單只代表一件事,就是你賺到」。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汽、機車駕駛人停車時,若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以及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等,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