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交接!老闆:離職要2個月前說 律師開口:時間到就閃人

實習記者張佳雯/綜合報導

▲許多人面臨離職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多久前要提出申請,以及若找不到新人,無法完成交接還能準時離職嗎?(圖/實習記者張佳雯攝)
▲許多人面臨離職時,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多久前要提出申請,以及若找不到新人,無法完成交接還能準時離職嗎?(圖/實習記者張佳雯攝)
「離職要提前多久講?」這個議題經常引起廣泛討論,許多人對於離職前需要多久時間提出申請這點感到困惑,又是否真如某些雇主所說,離職必須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提出才可行?對此,Podcast《律師電臺》節目主持人兼律師蔣子謙表示,勞基法規定,依照入職年資來看,離職「最久」也只需要1個月前告知雇主即可,如果雇主要求更久的預告期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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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問,離職申請到底要提前多久才算合理?不少人也為此困惑,提到公司內部規章若是到職幾年以上,就要提前更久申請,甚至有人簽合約是得提前2個月說,或是雇主以找不到人手為由、無法準時完成交接,要求延長預告離職時間。

▲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問,離職申請究竟要多久前提出才正確。(圖/翻攝自Threads)
▲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問,離職申請究竟要多久前提出才正確。(圖/翻攝自Threads)
針對「離職需多久前告知」這項問題,律師蔣子謙分享相關經驗,過去曾處理過的一位會計師個案,當事人在公司服務長達10年,但在提出離職時,卻遭老闆要求必須在兩個月前提出申請,不然公司很難找到新會計接手。

蔣子謙對此強調,老闆單方面延長離職的預告期這點,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即使該員工任職長達10年,也只需提前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即可。此外,就算屆時找不到人接手,遲遲無法完成交接動作,一樣能「時間到就閃人」。

依據《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時間,勞工想離職時,應視入職年資長短來判斷需告知的時間。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應提前10日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應提前20日預告;工作3年以上以上者,應提前30日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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