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貓星人」的鏟屎官注意!鑑於全國家貓數量大幅增長,農業部近日預告修正「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草案,規定明(2025)年8/1起,家貓也應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法登記,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若已飼養家貓的飼主,可有1年緩衝期。
根據農業部公布112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全國推估家犬數1480637隻,較110年家犬數1235218隻,增加19%。家貓數量則有猛暴性成長,全國推估家貓數1311449隻,較110年870801隻,大幅增加50%。
考慮到家貓飼養者大幅增加,農業部著手評估貓隻辦理寵物登記機制可行化,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近日已預告修正相關法規,修法後應辦理登記的寵物,除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應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外,貓隻從明年8/1起,應辦理寵物登記。狗隻則是在1999年就已經規定應辦理寵物登記。
農業部表示,依照動保法第31條規定,飼主未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內,辦理寵物的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不過,針對已經飼養貓咪的一般飼主,農業部給予1年緩衝期,明年8/1起,公告指定貓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並給予非屬特定寵物業者的已飼養貓隻飼主1年緩衝期,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
至於辦理方式,農業部表示,民眾以合法管道取得寵物後,可先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預申辦寵物登記,再把寵物帶到寵物登記機構(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後,就可取得寵物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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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家貓飼養者大幅增加,農業部著手評估貓隻辦理寵物登記機制可行化,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近日已預告修正相關法規,修法後應辦理登記的寵物,除特定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應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外,貓隻從明年8/1起,應辦理寵物登記。狗隻則是在1999年就已經規定應辦理寵物登記。
農業部表示,依照動保法第31條規定,飼主未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內,辦理寵物的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不過,針對已經飼養貓咪的一般飼主,農業部給予1年緩衝期,明年8/1起,公告指定貓為應辦理登記的寵物,並給予非屬特定寵物業者的已飼養貓隻飼主1年緩衝期,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
至於辦理方式,農業部表示,民眾以合法管道取得寵物後,可先到「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線上預申辦寵物登記,再把寵物帶到寵物登記機構(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後,就可取得寵物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