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Google評論指出,他在8月5日下午3點左右於知名飲料店「大茗本位製茶堂」台北通化店購買烤糖蕎麥凍奶青,打開竟發現有一張濕紙巾,並致電店家也請總公司調閱監視器,同時通報台北市衛生局;台北市衛生局也於7日前往稽查,今(8)日指出,現場未發現濕紙巾,但查有2項缺失,已限期8月9日前改善;而業者則稱全店未使用濕紙巾,同時已於8月6日至警察局備案。
該名網友附上照片,說明自己是在8/5下午三點左右,到大茗本位製茶堂台北通化店購買一杯烤糖蕎麥凍奶青,喝的時候就覺得味道酸酸的,喝完打開一看裡面竟然一張濕紙巾,讓他氣得呼籲民眾「請大家注意,實在太噁心,網上滿滿負評都是真的!」,隨後便打電話到店家反映同時通報衛生局,目前請總公司調閱監視器。
大茗也立即回覆留言,稱在調閱店內完整錄影帶,還原該次製作流程並無異樣,皆依本公司標準化流程辦理,並未於畫面中出現任何疑似濕紙巾的異物,該監視畫面並已另行拷貝保存。公司對於杯內出現濕紙巾,感到十分訝異,事發當下即提出希望陪同前往醫院檢查身體的建議,民眾提出並未有身體不適,公司後續也會繼續保持聯繫。
但網友回覆「喝到一杯泡有濕紙巾的飲料,身體未必會遭受什麼立即性損害,就醫也很難檢查出什麼」,不滿「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喝到也只能自認倒霉?」也直言一個平凡的消費者,花錢購買消費,把真實發生的情況如實以告,就是確確實實、真真切切喝到一杯摻有濕紙巾的飲料,「感到非常地噁心和不舒服」。
北市衛生局獲報後,7日前往稽查,現場及空飲料杯內未見濕紙巾,但查有未立即提供從業人員體檢資料、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料等缺失,已限期8月9日前改善完竣,期屆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項及第44條、第47條分別處6萬到2億或3萬到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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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茗也立即回覆留言,稱在調閱店內完整錄影帶,還原該次製作流程並無異樣,皆依本公司標準化流程辦理,並未於畫面中出現任何疑似濕紙巾的異物,該監視畫面並已另行拷貝保存。公司對於杯內出現濕紙巾,感到十分訝異,事發當下即提出希望陪同前往醫院檢查身體的建議,民眾提出並未有身體不適,公司後續也會繼續保持聯繫。
但網友回覆「喝到一杯泡有濕紙巾的飲料,身體未必會遭受什麼立即性損害,就醫也很難檢查出什麼」,不滿「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喝到也只能自認倒霉?」也直言一個平凡的消費者,花錢購買消費,把真實發生的情況如實以告,就是確確實實、真真切切喝到一杯摻有濕紙巾的飲料,「感到非常地噁心和不舒服」。
北市衛生局獲報後,7日前往稽查,現場及空飲料杯內未見濕紙巾,但查有未立即提供從業人員體檢資料、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料等缺失,已限期8月9日前改善完竣,期屆複查如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項及第44條、第47條分別處6萬到2億或3萬到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