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冒犯君主法遇挫 泰國憲法法院宣判「第一大黨」前進黨須解散

國際中心楊智傑/綜合報導

▲泰國憲法法庭裁決下令前進黨(Move Forward)必須解散。泰國前進黨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泰國憲法法庭裁決下令前進黨(Move Forward)必須解散。泰國前進黨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泰國前進黨(Move Forward)去年以修改冒犯君主罪為訴求深得民心,成功在國會大選取得最多席次,然而時任前進黨黨魁的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在挑戰競選總理屢遭阻撓,選舉委員會更進一步要求憲法法庭解散前進黨,而泰國憲法法庭今(7)也作出裁決,指出前進黨承諾改革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第112條,相當於企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為此下令前進黨必須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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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第一大黨前進黨去年拿下1400多萬票,卻面臨泰國選舉委員會多次干預前進黨的發展,今年3月更向憲法法庭提出申訴案,要求解散前進黨,並禁止前進黨的高層參政或是成立新政黨。

憲法法院週三也正式宣布裁決,指出前進黨在去年選舉期間以「利用修改《刑法》第112條侮辱王室罪的政策來競選」,被認為是顛覆王室、企圖推翻君主立憲制,因此以9比0的投票結果決定解散前進黨,同時取消前進黨11名前任及現任高層的選舉資格10年。

其中除了前進黨執行管理委員會成員外,前黨魁、前總理候選人皮塔也被禁止從政10年。皮塔先前透露,若前進黨真的解散,決策層將重新組織新的政黨,也不排除黨員加入其他小黨。

泰國憲法法庭今年1月已經先行做出相關判決,以相同理由稱該黨違反泰國憲法第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下令禁止前進黨再以任何方式表達修改冒犯君王罪的相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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