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翁持鐵鎚殺妻!二審判刑19年 兒上大學寫信給父:願意原諒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去年7月間,彰化縣一名60多歲的余姓男子,持鐵鎚殺妻後,還企圖將兒子打死。(圖/NOWnews資料照)
▲去年7月間,彰化縣一名60多歲的余姓男子,持鐵鎚殺妻後,還企圖將兒子打死。(圖/NOWnews資料照)
去年7月間,彰化縣一名60多歲的余姓男子,因不滿印尼籍妻子長期借貸、衝動性消費,還將錢寄回印尼娘家,導致家庭經濟窘迫,憤而持鐵鎚殺妻後,還企圖將兒子打死,2人一路追逐到超商內,余男兒子渾身是血,向超商店員求救,全案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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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法院審理,余男一審遭判刑24年,二審結果出爐,殺人未遂部分獲減刑,由11年改判為8年10月,合併應執行19年,全案可上訴。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余男兒子於案發後未聯繫父親,但今年6月間,首次寫信給父親,告知已考上大學,並表示「願意原諒」,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

回顧案情,63歲的余男於去年間,因不堪妻子消費、借貸壓垮家中經濟,憤而持鐵鎚殺妻之後,又企圖打死兒子,余男兒子當時趁隙逃脫,混身是血、一路跑到附近超商求救,警方獲報後隨即逮捕行兇的余男。之後余男兒子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等精神疾病,彰化地院審酌公共利益、訴訟權益後,裁定此案不行國民參審,改由職業法官審理。

今年5月間,法院一審,依殺人、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處24年有期徒刑;二審上訴台中高分院,分別判處14年、8年10月徒刑,應執行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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