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先前遭美國司法部及多州政府控告,於網路搜尋引擎及網上文字廣告操作方面,涉及違反壟斷法,美國法院最新裁定谷歌罪名成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財經外媒《CNBC》報導,美國司法部、以科羅拉多州及內布拉斯州為首的38個州和地區,於2020年對谷歌提起訴訟,質疑谷歌透過設置強大的進入障礙,以維持其搜尋引擎主導地位,認定谷歌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Sherman Antitrust Act),該法案禁止壟斷。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在訴訟裁決書中寫道:「谷歌是一家壟斷者,它一直在維護其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則稱這項裁決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直言任何公司,無論規模、影響力有多大,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司法部將繼續大力執行反壟斷法。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已指派獨立特別檢察官調查此案。(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美國司法部長加蘭聲稱,針對谷歌的這項裁決是「美國人民的歷史性勝利」。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報導提到,該案標誌著數十年來,首個針對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裁決。在這起案件中,法官特別關注了谷歌在安卓(Android)和蘋果設備,如iPhone、 iPad設備上的搜尋安排。

谷歌全球事務總裁沃克(Kent Walker)透過聲明表達抗議,強調將對該裁決提出上訴,並指出法院的判決也承認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但得出的結論卻是不允許谷歌輕易提供服務,自相矛盾,會繼續專注於產出被民眾認可、易於使用的產品。

分析認為,後續裁決不排除改變多年來一直由谷歌主導的線上廣告布局,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科瓦西奇(William Kovacic)表示,司法部的勝利可能會提高其他案件中,反壟斷執法者的士氣,為他們起訴大型科技公司「開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