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釀災,經濟部提供企業協助措施,其中包含中小企業修繕重建復工營業貸款、辧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舉辦災後資源說明會等,並確保各項措施的迅速執行,助受災家庭與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的生活與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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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颱風於7月底襲台,在各地造成淹水、土石崩塌、道路邊坡崩落及農損等各種災情,尤其宜花及中南部等地淹水情形嚴重。

對此,經濟部已啟動關懷服務團,透過中企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中南部服務處主動聯繫受災企業,了解災損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總統賴清德於7月26日指示儘速協助災民重建家園,相關災害生活救助金撥付宜採從寬、從簡、從速方式辦理,其中住戶淹水救助,除地方政府自行發放救助金外,中央加碼每戶最高發給2萬元,另外針對中、低收入戶不論淹水深度,再發給1萬元。

賴清德提醒,各地方政府儘速完成水災災害生活救助查報,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將儘速災害生活救助金經費撥予地方政府,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也呼籲民眾可先拍照淹水痕跡及保留相關照片,以利地方政府查對。

經濟部表示受災中小企業如有修繕重建復工營業貸款需求,可依據「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方案,檢附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的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等文件,於受災害次日起1年內向各承貸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利率為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1%(目前為2.72%)。

擔保品不足者,可由信保基金提供最高9成的信用保證,並免計收保證手續費。中小企業因受災而致財務週轉困難者,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可協助中小企業辧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與往來金融機構協議調整還款方案,以紓解資金壓力。如有受到風災災害損失,於整建營運場所時,儘量蒐集完整之受災證明,包括拍照存證等,以利申請相關租稅減免。

另外,經濟部於淹水特別嚴重的屏東、高雄、台南等六個縣市舉辦災後資源說明會,以提供受災企業所需的資源與支援資訊。受災中小企業可運用之各項協處措施及災後資源說明會場次,將公布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處網站的業務消息專區。

經濟部表示,將持續關注災後復原的進展,並確保各項措施的迅速執行,協助受災的家庭與企業儘快重建,恢復正常的生活與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