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倒數計時 11月底前儘速掛牌以免受罰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須領牌納管、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30日到期。(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須領牌納管、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30日到期。(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須領牌納管、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30日到期,請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提醒民眾,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使用時請遵守相關規定,需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也不可任意改裝,違者除將受罰外,也容易於用路時產生危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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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微電車納管,除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外,也需遵守相關交通管理規定,讓使用者與用路人更有保障。(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微電車納管,除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外,也需遵守相關交通管理規定,讓使用者與用路人更有保障。(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因不需考照即可上路,深受部分學生、菜籃族或外籍人士喜愛,但這類無牌照且未強制投保的車輛,發生事故常衍生賠償問題,若是涉及肇事逃逸案更是難以追查,因此,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微電車納管,除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外,也需遵守相關交通管理規定,讓使用者與用路人更有保障。

▲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使用時請遵守相關規定,需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也不可任意改裝,違者除將受罰外,也容易於用路時產生危險。(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使用時請遵守相關規定,需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也不可任意改裝,違者除將受罰外,也容易於用路時產生危險。(圖/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黃元民也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務必於規定時限內完成掛牌程序,使用時也請遵守相關規定,需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不可載人、也不可任意改裝,違者除將受罰外,也容易於用路時產生危險,得不償失,該大隊也將持續與監理單位配合不定期、不定時實施聯合稽查,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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