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汙案不適用大水庫理論!沈富雄揭關鍵 被重判7年不意外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高虹安,因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多元一審遭判刑,沈富雄認為不適用大水庫理論,所以被重判。(圖/NOWnews資料照)
▲高虹安,因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多元一審遭判刑,沈富雄認為不適用大水庫理論,所以被重判。(圖/NOWnews資料照)
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7年4月,並被停職。前立委沈富雄說,過去經常被政治人物用以脫罪的「大水庫理論」,這次在高虹安身上卻不適用,原因是這筆錢被拿去洗頭、購買個人用品,而高虹安的助理不是公務員,「他們敢用這筆錢去洗頭髮嗎?他們連敢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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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富雄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上比較高虹安案與民進黨新北市議源周雅玲,說表示,同樣是範泛《貪汙治罪條例》,高虹安是利用職權之便,用詐術牽涉到薪水跟加班費虛報,把這個人或第3者之物納入自己的帳戶,周玲雅被指控利用人頭詐領詐領助理費1388萬,但她解釋,自己放進去的錢大於大家使用的錢,就是所謂大水庫理論,因此處8個月徒刑,緩刑3年。

沈富雄指出,高虹安案不適用大水庫理論,原因是這一筆錢被高虹安拿去洗頭或是買自己的東西,而高虹安的助理不是公務員,「他們敢用這筆錢去洗頭髮嗎?他們連敢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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