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授唐惠欽、王嘉男爆出收錢請人代筆學生論文,並且護航學生取得碩、博士學位。唐男、王男在東窗事發後遭檢方聲押,並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教育部今(31)日對此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兩名教授行為違反《教師法》第14條,也將責成學校依據調查結果,提送該校各級教評會審議教師聘任等事宜。
回顧此案,負責指導該校碩博士生的唐惠欽、王嘉男,透過論件計酬的方式,開價數10萬元幫助有意願的學生,找人代筆論文,護航學生考取碩、博士學位,但在東窗事發後仍被送辦,並被檢方依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目前唐男、王男各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另有多名學生也被列為被告,檢方仍在調查,是否還有他人涉案。
針對此案,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有關唐師、王師協助碩、博士專班學生「代寫」論文的行為,已經違反《教師法》第14條,教育部也將責成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依據調查結果,提送該校各級教評會審議教師聘任等事宜。
另外,教育部表示,依照《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學校授予的學位,有由他人代寫情事者,應予撤銷,並且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該案教育部將由學校確實依照規定辦理,撤銷學生學位。
針對這起事件,高科大回應6月18日得知情事就展開調查,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會秉持「毋枉毋縱」立場,配合司法查察,若經判決確定有罪,校方會解聘2人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至於涉案的學生,若確認違法行為屬實,該生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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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案,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有關唐師、王師協助碩、博士專班學生「代寫」論文的行為,已經違反《教師法》第14條,教育部也將責成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依據調查結果,提送該校各級教評會審議教師聘任等事宜。
另外,教育部表示,依照《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學校授予的學位,有由他人代寫情事者,應予撤銷,並且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該案教育部將由學校確實依照規定辦理,撤銷學生學位。
針對這起事件,高科大回應6月18日得知情事就展開調查,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會秉持「毋枉毋縱」立場,配合司法查察,若經判決確定有罪,校方會解聘2人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至於涉案的學生,若確認違法行為屬實,該生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