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科技大學教授唐惠欽、王嘉男,遭控收錢請人代筆學生論文,並且幫助學生取得碩、博士學位。唐、王在東窗事發後遭檢方聲押,並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仍在調查,是否還有他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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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導,唐惠欽、王嘉男負責指導該系碩博士生,但被指控收錢找人幫忙代筆有需求學生的論文,並且護航學生取得碩、博士學位。

唐惠欽、王嘉男送辦後遭高雄橋頭地檢署依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聲押,目前各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另有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 等5名學生也被列為被告,檢方仍在調查,是否還有他人涉案。

另外,檢視《學位授予法》規定,學校授予之學位,若有「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應予撤銷,並且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

至於若有「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製)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實際代寫(製),或以口述、影像等舞弊方式供抄寫(製)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處行為人或負責人新台幣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主管機關按次處罰。

回顧近年台灣多所大學都曾出現知名人士的論文涉及抄襲,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前新竹市長林智堅、高雄市議員李眉蓁等人,也讓學術倫理審議備受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