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民駕駛快艇2月14日下午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在我方海巡追緝時船身翻覆,造成2人不幸落海喪生。由於金門海巡隊在驅離與中國船隻翻覆過程中都未錄影,引發質疑。經歷5個多月協商,兩岸代表昨日重啟協商終於取得共識。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表示,主要的轉折點是雙方同意將刑事部分暫時擱置,先處理和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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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31)日接受黃光芹網路節目專訪,針對「0214金門漁船事件」,梁文傑指出,中方最初要求台方海巡署先承擔責任並道歉,這與台灣的處理方式存在差異,台灣方面認為,在地檢署尚未完成偵查之前,不能輕易承認錯誤或道歉,主要的轉折點是雙方同意將刑事部分暫時擱置,先處理和解問題。

梁文傑舉例說明,若警車在陸地上追逐犯罪嫌疑人,因此導致對方車輛翻覆並造成人員死亡,則涉及刑事與民事兩方面。他說,刑事部分將檢視警車追逐過程,是否存在執法過當的問題,民事部分則需處理撫慰家屬的事宜,包括給予撫慰金等。

梁文傑指出,此次事件發生在海上,由台灣海巡署追捕無照駕駛的漁船,在追捕過程中導致船隻翻覆,刑事部分,台灣方面已交由檢方處理;民事方面,台灣方面提出了相當優渥的撫慰條件。他說,由於遺體及翻覆的船隻仍作為刑事證物,無法即時歸還,導致處理進度有拖延。

梁文傑表示,警方已完成調查,遺體及船隻的發還正在進行中,隨著刑事案件的偵查結束,相關證物才會逐步返還對岸。

主持人詢問海巡署日前的道歉是否符合雙方談判的標準作業程序。梁文傑回應說,海巡署的道歉是出於傳統華人的觀念,即「人死為大」,他自己也曾到靈堂上香,顯示雙方在處理人道問題上的共識。

對於協商結束後是否還有其他條件,梁文傑強調,民事和解問題和刑事調查是兩個獨立的部分,台灣方面正在等待金門地檢署的偵查結果,以判定是否存在過失致死問題。他指出,台灣的司法程序包括檢察官調查和法院審理,而中方可能不理解台灣司法的獨立性,對此,台灣在這方面的溝通非常重要。

梁文傑指出,對台灣來講,檢察官的結果還不是最終,還要到法院審判;對岸則是公安部門、檢察官、法院都是一條鞭,雙方的處事邏輯是不一樣,一開始溝通很久。

梁文傑舉例說明,過去中國人士在台發生事故時,如最大意外事件「國道2號發生遊覽車火燒事件」,台灣會先處理撫慰和保險問題,至於案件的具體原因則交由司法系統調查,這一次,兩岸在司法認知上的差異使得談判更加困難。

梁文傑說,兩岸關係這幾年比較嚴峻,所以對方可能想挑戰我方司法權,而這次最困難,就是要讓對方了解台灣的司法制度,遺體、船隻不是陸委會想怎麼處理就可以處理,在台灣是檢察官負責的,雙方理解後,才能談下去。

梁文傑也說,協商過程中,海巡署作為當事人之一,與對方家屬的代表,雙方當事人進行直接對話,而台灣方面也包括金門縣政府、縣長、議長、副議長及立委陳玉珍等,都有協助促成談判。他強調,協商的最困難之處在於讓對方理解台灣的司法制度及其程序。

梁文傑進一步說,兩岸緊繃,單一事件讓情勢激化,而且雙方對司法概念完全不同,所以要拉近距離,相信國人可以理解。他說,海巡工作真的非常辛苦和危險,要在海上攔阻一艘高速行駛的船隻,這非常危險,驅逐不夠,因為對方還會再回來,所以有時要攔阻、罰款,才能嚇阻對方,各國行為皆然,這是海巡冒著危險在做的,路上兩台車就很困難,海上更難。

梁文傑表示,若台灣沒有挺住海巡弟兄,以後海巡兩手一攤,犯罪行為就會愈來愈多,政府從頭就是支持海巡署的執法作為,不能讓弟兄心灰意冷。他說,社會上某些責難是不公平,金門是海巡在保護,金門人都知道要堅守原則,未來的執法不會因此是打折,但這事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