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大水庫理論」不被採信!沈富雄舉1案例:這就是重判原因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圖/NOWnews資料照)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圖/NOWnews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7年4個月,二審恐也將聚焦在浮報加班費上。前立委沈富雄30日表示,「貪污治罪條例是有條、有項、有款,她就是說利用職權之便,用詐術牽涉到薪水跟加班費虛報」,沈富雄強調,高虹安這個東西沒碰到大水庫理論,是因為這個錢你拿去洗頭、拿去買自己的東西,高虹安的助理不是公務員,所以助理敢用這筆錢去洗頭髮嗎?他們連敢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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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富雄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表示,大家討論高虹安的判決,因為都不是法律專業,解讀都不夠精準,因為那個是貪污治罪條例,有條、有項、有款,高虹安是說利用職權之便,用詐術牽涉到薪水跟加班費虛報,把這個人或是第三者之物,納入你的帳戶,作為私人之用。

沈富雄舉例說,之前民進黨汐止區三連霸市議員周雅玲,遭控利用人頭詐領詐領助理費1388萬,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判8個月徒刑、緩刑3年,「她說她放進去的錢遠大於大家使用的錢,是大水庫理論」。

沈富雄直言,但高虹安這個東西沒碰到大水庫理論,是因為這個錢你拿去洗頭、拿去買自己的東西,高虹安的助理不是公務員,所以助理敢用這筆錢去洗頭髮嗎?他們連敢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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