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判決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更遭內政部停職停薪,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炮轟停職根本是違憲。對此名嘴黃智賢今(29)日表示,資深媒體人張啟楷如果聽到政客張啟楷說出這種話,「會不會痛斥不已?」更嗆敢不敢修《地方制度法》,敢不敢修改這一條?要不要修改成三審定讞才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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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楷兄,你還好嗎?」黃智賢表示,資深媒體人張啟楷,如果聽到政客張啟楷說出這種話,會不會痛斥不已?並翻出《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一項,遭高虹安停職,法律是這樣定的,「敢不敢修改這一條?要不要修改成三審定讞才停職?」

黃智賢說,按照張啟楷的標準,那陳水扁當總統時的貪污狀況,是不是卸任以後,就不用追究?竟然認為貪汙一審有罪的人,有權繼續當方面大員,當一市之長,手上握有大權,大筆一揮可以讓土地、招標、都更等鉅額利益?

黃智賢說,張啟楷不但不認為政客應該有政治責任感,自請下台,反而要捍衛貪汙政客的大權。其所稱工作權,可是政客的權力行使。而身為新科立委,如果要推國會改革,張啟楷第一件要做的,應該是修法,讓政客貪汙的判刑更嚴重,應該立刻修改《立委職權行使法》,讓立委一審有罪就應該停職。

黃智賢說,但張啟楷卻是想方設法,要讓貪污者受到懲戒的年限延後。

怎麼會對貪汙者這樣溫柔體貼?直呼讓她感到太失望了,「你是一點都想不起,我們當時是用一樣的標準,批判陳水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