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議員林煒軒2度遇襲!遭4惡煞噴辣椒水甩棍攻擊 法院判決出爐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遭4惡煞2度攻擊,案經嘉義地院審理,郭姓主嫌依傷害罪判處1年6月,其餘共犯各處5月至10月等刑期。(圖/林煒軒臉書)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遭4惡煞2度攻擊,案經嘉義地院審理,郭姓主嫌依傷害罪判處1年6月,其餘共犯各處5月至10月等刑期。(圖/林煒軒臉書)
去年11月間,嘉義市議員林煒軒,於路上遭人故意衝撞,今年1月間2度遇襲,他與李姓助理跑行程途中,遭4名惡煞持辣椒水、甩棍攻擊,檢方偵結,將4名惡煞起訴。案經嘉義地院審理,郭姓主嫌依傷害罪判處1年6月,其餘江男、吳男、楊男等3人,各處5月至10月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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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指出,郭男於去年間找來江男,製造假車禍衝撞議員林煒軒,當時林煒軒誤以為是江男開車肇事,未提告。未料,郭男又於今年1月間,找來吳男、楊男等人,趁林煒軒與李姓助理跑行程途中,先是開車衝撞對方車輛,之後持辣椒水及甩棍攻擊,林煒軒雙下肢挫傷、右手腕擦傷,後頸化學性灼傷;李姓助理臉部化學性灼傷、雙下肢及背部挫傷。

檢方偵結,將郭男等4人依法起訴。嘉義地院審理,郭男供稱,不滿林煒軒害其議長選舉賭博輸錢,但法官認為供述動機不足,且其於警詢、偵查中均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期間才供述犯行,因此依3個共同犯傷害罪,合併執行1年6月有期徒刑。

共犯江男坦承犯罪,審酌其已於林調解成立並賠償完畢,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吳男改口認罪、楊男否認犯罪,均判處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對此,林煒軒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也感謝檢警的認真辦案、社會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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