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廖姓男子(64歲)因懷疑樓上許姓鄰居(66歲)屢屢發出噪音,遂於今年1月間趁許男外出之際,持板手朝對方頭部猛毆11下,導致許男當場頭破血流,案經審理,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廖男5年6月徒刑。
據了解,廖男不滿許男持續製造噪音,嚴重影響他生活作息,因此心生不滿;今年1月16日清晨7時許,廖男趁著許男外出上班之際,立刻拿出板手朝對方展開攻擊。
許男挨打後嚇的立刻拔腿狂奔,躲進內湖麗山街一處早餐店,但廖男見狀仍不罷休,竟又衝進店內持板手打人,除造成許男5處撕裂傷、右臉挫傷腫脹等傷勢外,還害對方流出大量鮮血,所幸緊急送往醫院後沒有鬧出人命。
事後廖男坦承有持板手打人,但堅決否認有殺人故意,並辯稱若要殺人應該會拿菜刀,所以犯罪銘應是傷害罪,另外,廖男也強調,前年過年期間,主臥室上面每天都有敲擊聲傳出,自己按電鈴、找管委會求助都沒用,害的自己要去看精神科吃藥,並搬離家中一陣子,雖當時病情稍有改善,但搬回來後2樓還是每天發出噪音,實在讓人無法再忍。
對此,許男則指出,雙方做鄰居已逾30年,自己僅有3名家庭成員同住,不會有人刻意發出噪音,也曾請廖來到家中查看跑步機,想讓對方瞭解老舊公寓的聲音不一定是他家所造成;案經審理,法院認為廖男持板手敲打許男頭部達11次,且在早餐店面對旁人制止仍想繼續攻擊,顯見手段非一時氣憤所為,故認廖男行為具有殺人故意,判處5年6月,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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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挨打後嚇的立刻拔腿狂奔,躲進內湖麗山街一處早餐店,但廖男見狀仍不罷休,竟又衝進店內持板手打人,除造成許男5處撕裂傷、右臉挫傷腫脹等傷勢外,還害對方流出大量鮮血,所幸緊急送往醫院後沒有鬧出人命。
事後廖男坦承有持板手打人,但堅決否認有殺人故意,並辯稱若要殺人應該會拿菜刀,所以犯罪銘應是傷害罪,另外,廖男也強調,前年過年期間,主臥室上面每天都有敲擊聲傳出,自己按電鈴、找管委會求助都沒用,害的自己要去看精神科吃藥,並搬離家中一陣子,雖當時病情稍有改善,但搬回來後2樓還是每天發出噪音,實在讓人無法再忍。
對此,許男則指出,雙方做鄰居已逾30年,自己僅有3名家庭成員同住,不會有人刻意發出噪音,也曾請廖來到家中查看跑步機,想讓對方瞭解老舊公寓的聲音不一定是他家所造成;案經審理,法院認為廖男持板手敲打許男頭部達11次,且在早餐店面對旁人制止仍想繼續攻擊,顯見手段非一時氣憤所為,故認廖男行為具有殺人故意,判處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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