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貪污重判8年 國民黨團:支持提起上訴、捍衛從政決心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今天遭一審判刑7年10月。(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今天遭一審判刑7年10月。(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侵占國有地、房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案,一審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他稍早二度強調「這是對我的最大污辱」。對此,國民黨團稍早發聲明表示,支持顏寬恒提起上訴,為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顏寬恒豪宅案今天上午宣判,台中地院表示,顏寬恒共犯2罪,詐領助理費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豪宅假買賣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108萬4976元依法沒收。竊佔國土的部份無罪。

對此,國民黨團稍早發布聲明指出,「顏寬恒已說,清廉、公正、誠信是他做為民代的準則,這也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支持顏寬恒提起上訴,為自身爭取清白、也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