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與自己的4名國會助理,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共46萬多元,被檢方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對此,高虹安否認指控。今(26日)上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月,而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內政部將停止其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之後若上訴二審,並於任期內改判無罪,可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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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高虹安涉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遭檢方依法起訴,台北地院於去年開始審理,今年5月間辯論終結。高虹安遭告發於擔任立委期間,詐領立院的公費助理補助款,要求行政主任黃惠玟浮報、虛報公費助理酬金、加班費等,並取回差價充當「零用金」,初估共詐領62萬多元。

檢警介入偵辦後,扣除實際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等,認定有46萬多元為不法所得,且多用於高虹安私人行程,包括雙眼皮貼、衛生棉等藥妝、洗頭、看病等花費,且高虹安對此否認犯行,遭檢方痛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沒收犯罪所得,以示警惕。對此,高虹安駁斥,此舉為「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常態」,自認本案有「道德瑕疵」,但絕無貪污犯意與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