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一審重判7年4月 時力議會黨團籲自動請辭市長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 一審遭判刑7年4月,(圖/記者呂炯昌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 一審遭判刑7年4月,(圖/記者呂炯昌攝)
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達新台幣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今年5月22日辯論終結,今(26)日上午11時,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判刑7年4月。時代力量新竹市議會黨團認為高虹安應自請辭職,讓市民能重選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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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表示,不應由高虹安延攬、無民意基礎的邱臣遠代理、主導未來市政發展,而應讓市民重選屬意的市長;貪汙有罪後,罷免高虹安案通過機會高,無須再勞民傷財、浪費公家資源。

林彥甫表示,高虹安一定會上訴討清白,未來將頻繁跑法院,保有市長一職,反而有礙市政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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