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一審重判7年!國民黨支持上訴:判決確定依黨紀處分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汙遭判7年10月。(圖/記者林調遜攝,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汙遭判7年10月。(圖/記者林調遜攝,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去年4月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貪污、竊占國有地等3項罪名起訴,今(26)日上午10時宣判結果出爐,顏寬恒涉貪汙遭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對此,國民黨稍早回應,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將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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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夫妻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侵占國有地、房產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案,去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竊佔罪》等3項罪名起訴,台中地院經過一年審理,今年4月辯論終結。台中地院今天宣判,顏寬恒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妻子陳麗凌無罪。

國民黨稍早指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寬恒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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