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3項控罪、表證皆成立!檢控:國安法生效後他立場也沒變

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香港法官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法官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今(25日)在香港高院踏入第92日審訊,先前辯方主張,本案表證不成立,因為都發生在國安法生效前;不過控方則認為,此案證據充分、直接,而且黎智英和《蘋果》的立場,在國安法生效後也沒有改變,法官經過考慮,裁定黎智英於本案面對的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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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的律師主張,被告之間在國安法前與不同機構合作、發布某些刊物,當時協議仍屬合法,待國安法實施後,協議失效,眾人亦無建立新協議進行違法行為,即使有在節目提及,也只屬評論,認為應裁定表證不成立;何況媒體擔當第四權的角色,新聞自由理應受《基本法》和憲法保障。

然而,香港檢控單位反駁稱,被告之間的協議本身非法,協議自動失效的情況不適用於本案,法庭應一併考慮黎智英在國安法前的行為,以「全面理解本案」,何況黎智英等人的立場,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也沒有改變。

據報導,本案4名被告,分別是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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