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區真理佛堂2019年12月間,發生一起嚴重火警,最終釀成7死2傷慘劇,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放火的兇嫌曾文彥,並求處極刑,雖一審時台南地院判死,但上訴後曾男均獲判無期徒刑,更二審判決今(23)日出爐,合議庭認為曾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依法不得科處死刑,因此仍維持原判。
據了解,家境優渥的曾文彥(24歲),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曾是老師,但他從小就經常對父親動粗,有反社會人格,由於家人無力管教,便將他送到玉井真理佛堂,試圖教化,無奈曾男仍常常失控,甚至揚言要燒掉佛堂,負責人只得將他請出。
2019年年底,曾男向負責人表示想回到佛堂居住,不料被婉拒後曾男竟萌生報復念頭,並於同年12月14日偷偷縱火,造成7死2傷慘劇;一審認為曾男毫無悔意,犯後還大言不慚說出「有死人就好,一個、二個都沒差,我就是要鬧到全台灣知道!」等語,且未來恐有再犯可能,因此判處死刑。
但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對有利於曾男的量刑因素,都未納入考量,故依兩公約施行法,考量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改判他無期徒刑;日前更一審判決出爐,台南高分院仍維持無期、褫奪公權終身。
今天更二審再判處曾男無期徒刑,對此,台南高分院指出,由於曾男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且雖在案發後曾逃離現場,但又因腳遭燒傷疼痛難耐,主動向警員坦承放火,故符合刑法自首條件、應予減刑,合議庭不得不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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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底,曾男向負責人表示想回到佛堂居住,不料被婉拒後曾男竟萌生報復念頭,並於同年12月14日偷偷縱火,造成7死2傷慘劇;一審認為曾男毫無悔意,犯後還大言不慚說出「有死人就好,一個、二個都沒差,我就是要鬧到全台灣知道!」等語,且未來恐有再犯可能,因此判處死刑。
但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對有利於曾男的量刑因素,都未納入考量,故依兩公約施行法,考量曾男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改判他無期徒刑;日前更一審判決出爐,台南高分院仍維持無期、褫奪公權終身。
今天更二審再判處曾男無期徒刑,對此,台南高分院指出,由於曾男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且雖在案發後曾逃離現場,但又因腳遭燒傷疼痛難耐,主動向警員坦承放火,故符合刑法自首條件、應予減刑,合議庭不得不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