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所得比破10!不吃喝3780天才買得起 全台購屋痛苦指數一覽 

記者徐銘穗/綜合報導

▲內政部公布今年第1季「房價所得比」,全國已攀升至10.35,也就是得不吃喝3780天才能買房。(圖/NOWnews資料照)
▲內政部公布今年第1季「房價所得比」,全國已攀升至10.35,也就是得不吃喝3780天才能買房。(圖/NOWnews資料照)
內政部昨(19)晚一口氣公布2024年第1季(Q1)住宅價格指數、房貸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等重要住宅指標,當中被稱為「購屋痛苦指數」的房價所得比持續創新高,全國房價所得比首度破10,來到10.35倍,也就是得不吃喝3780天才能買房,而依地區來看買房最痛苦的仍是台北市,房價所得比16.08倍,買房相對最輕鬆的則是基隆市,房價所得比6.5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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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所得比是以中位數住宅價格除以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代表一戶中位數住宅對於中位數家戶一年可支配所得的比值。內政部統計今年第1季全國房價所得比10.35倍,季增0.38倍、年增0.63倍。

▲內政部公布今年第1季「房價所得比」,全國已攀升至10.35倍。新竹縣、新竹市與嘉義縣、嘉義市年增都超過1倍。(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公布今年第1季「房價所得比」,全國已攀升至10.35倍。新竹縣、新竹市與嘉義縣、嘉義市年增都超過1倍。(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分析指出,綜觀六都,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為過低等級,臺南市、高雄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為偏低等級,桃園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高雄市由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變化到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其餘五個都會區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均維持不變。

其他 15 個縣市的房貸負擔率方面,本季南投縣及新竹縣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等 12 縣市介於 30%至 40%間,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均低於 30%,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

相較前一季,嘉義縣本季房價負擔能力由可合理負擔等級變化至略低等級,其他各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則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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