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憲法法庭今(19)日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
針對憲法法庭裁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案之暫時處分,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
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一度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府隨後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條文,條文已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則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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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一度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府隨後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條文,條文已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則先後派員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