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6)日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8位民眾黨立委未投票的狀況下,藍營順利以52票對上綠營51票刪除萬年委員條款。未來將由現行任滿得連任,改為只能連任一次,且任滿8年不得再任。至於現任主委陳耀祥原訂7月底任期屆滿,依照現行規定,可在空窗期繼續延任,但新法規定不得延任,因此,新法上路時,若NCC委員人事案還沒過關,陳耀祥恐怕就得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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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現行規定,NCC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此次立院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的修正草案,則是只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若委員出缺,繼任委員任期應至原任委員任期期滿為止;此外增訂過渡條款,也就是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該3個月補足提名,不再是現行可在新任委員上任前的空窗期,未經立院人事同意審查繼續延任。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強調,在空窗期延任違反民主原則,這次修法有助於為NCC委員會注入活水。

而民眾黨立院黨團8位立委這次沒有加入表決行列,不過,總召黃國昌事前就已表態,黨團決議反對NCC萬年委員條款。黃國昌表示,黨團同意NCC委員提名權應該要由行政院院長掌握,但另一方面希望行政院長推出的人選,能夠有更慎重的審查機制。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強調,國民黨團提案限制NCC委員連任跟過渡條款,但「立委再大,也不能比憲法大;再怎麼對NCC有意見,也不應當無限上綱」,民進黨團認為應當維持原條文。

NCC現有7位委員,其中4人任期屆滿,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林麗雲及王維菁等,行政院提名4位新任NCC委員名單,包括現任副主委翁柏宗、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為正副主委,另兩名委員則是媒體改革學者羅慧雯及NCC平台事業管理處長詹懿廉。但翁柏宗外傳是某媒體大亨欽點人選,藍白都不滿意;羅慧雯則是過去支持中天關台,藍營反對。因此人事案頻遭封殺,至今仍無法排入立法院會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