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幼兒園性侵案受害者續增?《兒少法》恐變相成加害人保護傘

記者莊蕙如/台北報導

▲去年台北市信義區一所幼兒園遭踢爆「園長之子」涉嫌對3至5歲女童性侵,案件爆發後卻因要保護受害兒童而未公開案件資訊,導致許多家長不知情,持續將孩童送往該幼兒園。(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去年台北市信義區一所幼兒園遭踢爆「園長之子」涉嫌對3至5歲女童性侵,案件爆發後卻因要保護受害兒童而未公開案件資訊,導致許多家長不知情,持續將孩童送往該幼兒園。(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去年台北市信義區一所幼兒園遭踢爆「園長之子」涉嫌對3至5歲女童性侵,案件爆發後卻因要保護受害兒童而未公開案件資訊,導致許多家長不知情,持續將孩童送往該幼兒園。截至目前為止受害女童人數已增加至20人,《兒童與少年權益保障法》成為加害人保護傘,修法之必要性也引來外界高度關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去年11月受害家長指控該名男教保員大多趁著午休或是家長接送空檔,以講故事名義將女童抱坐至腿上,用手撫摸私密處、性侵,直至被害女童回家跟父母訴說,男教保員的惡行才被揭發。

該男教保員母親也是幼兒園園長,除了經營幼兒園也持有一家托嬰中心,幼兒園性侵案爆發後,儘管台北市教育局廢止該幼兒園立案後停業,但托嬰中心改名後仍繼續對外招生。

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市幼兒園性侵案至今事隔9個月,越來越多受害家長站出來指控該名男教保員,截至目前為止已累積至少20名女童受害。

檢警二度搜索男教保員住處,從多部手機搜出多達600部私密影片,包含偷拍女童裙底、猥褻性侵過程畫面,不僅拍攝時間均在1年內,還有部分影片疑似遭到刪除,目前仍待刑事局鑑識中心還原釐清。

另外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幼兒園也持續對外招生,導致受害人數越來越多,原本是拿來保護兒少的法律,現今卻演變成保護加害人的條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