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S姊再判刑!化名「美女媽祖」拘禁人頭 遭判7年半定讞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台版柬埔寨」案震驚全台,主嫌之一的「S姐」傅榆藺,涉及參與其他詐團活動,在宜蘭租民宿囚禁人頭,遭高院重判7年6個月。(圖/翻攝畫面)
▲「台版柬埔寨」案震驚全台,主嫌之一的「S姐」傅榆藺,涉及參與其他詐團活動,在宜蘭租民宿囚禁人頭,遭高院重判7年6個月。(圖/翻攝畫面)
「台版柬埔寨」案震驚全台,主嫌之一的「S姐」傅榆藺,不僅與共犯囚禁、虐死被害人,該案遭士林地院判無期徒刑,目前仍上訴高院求減刑。而傅榆藺也被查出參與其他詐團活動,在宜蘭租民宿或旅館,取得人頭帳戶資料,並拘禁提供者,共63人遭詐,再以各種不同方式進行詐騙,高院重判7年6月,傅榆藺上訴最高法院無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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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柬埔寨案」有61名求職者遭囚禁凌虐,並有3人慘遭殺害棄屍,以傅榆藺、陳樺韋(綽號茶董)為首的29名詐團成員涉案,檢方首波偵結起訴傅榆藺等人,一審認定她犯下328宗罪、陳樺韋犯下321宗罪,去年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他27名共犯則判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全案上訴高院中。

不過,傅榆藺還協助其他詐騙集團,另外取暱稱「美女媽祖」參與詐團活動,先後在宜蘭縣市租用生態農場、民宿及旅館,在詐團取得人頭帳戶資料,包括存摺、提款卡、網銀帳密等,要求提供者留在民宿才能獲得報酬,變相拘禁提供者,等待傅女及共犯等查核帳戶資料可以使用,再由集團其他成員,以各種不同方式進行詐騙。

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等共63罪,判處傅女7年6月有期徒刑,傅女對此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駁回,傅女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6日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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