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揭弊 反受兒少權法阻礙?衛福部:沒有禁止報導

記者魏妤庭/台北報導

▲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曾有家長向電視台爆料,卻因媒體擔憂涉及兒少權法而集體噤聲。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回應表示,並未要求性侵害加害者資訊不能報導,且幼兒園不屬於學校,也沒有不能報導情況。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曾有家長向電視台爆料,卻因媒體擔憂涉及兒少權法而集體噤聲。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回應表示,並未要求性侵害加害者資訊不能報導,且幼兒園不屬於學校,也沒有不能報導情況。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去(2023)年爆出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據悉,曾有家長向電視台爆料,但因媒體擔憂涉及兒少權法第69條,要求不得揭露兒少事件身分資訊而集體噤聲。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回應表示,性侵害的加害人資訊未要求不能報導,幼兒園不屬於學校,也沒有不能報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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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週刊報導指出,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有立委指出,兒少權法原本是為了保護兒少隱私,避免二次傷害,但近年托嬰中心、幼兒園、校園不當對待事件頻傳,媒體依法不得揭露細節的條文立意良善,但實際狀況卻造成媒體不得揭露加害人資訊,形同變相保護加害人,讓其他人繼續受害。

對此,衛福部保護司表示,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不得報導兒虐、性侵害等負面新聞事件被害人資訊,以及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指的是被害人的名字、影像、聲音,或是加害者與被害者間的關係。至於會有如此規定,主要是因為有些兒保案件可能與家內亂倫有關,包括加害人為父母、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人等,一旦揭露其姓名,兒少身分就會遭暴露,因此才有相關規定約束媒體報導。

衛福部保護司表示,台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此案屬於揭弊型報導,幼兒園名稱也不受兒少權法施行細則規定,也就是說,性侵害案件不無不能報導、也沒有加害者資訊不能報導情況,且幼兒園名稱因為非歸屬校園,也沒有不能報導。因此此案公布園所名稱、班級等資訊,並沒有疑慮,可以放心報導。另也提到兒少權法目前政進入修法研議階段,未來將把規定放進兒權法母法,並刪去學校、班級等文字,修法過程也會持續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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