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喪屍毒品」後上路!賓士男高速撞死警 列暑假青春專案掃蕩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警車遭受撞擊後甩飛至人行道,28歲黃姓警員胸腔受創,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警車遭受撞擊後甩飛至人行道,28歲黃姓警員胸腔受創,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8歲警員黃瑋震,昨(13)日凌晨巡邏時,遭吸食「喪屍毒品」電子煙的黃國維駕駛賓士車逆向高速撞上,強大衝擊力導致警車出現嚴重損毀,也釀成1警殉職、4人受傷,對此,刑事局指出,法務部已於6月13日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麻醉煙彈)審議列為第三級毒品,待完成預告及公告法制程序後,警政署會列為暑假期間青春專案掃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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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指出,警方近期查緝新興毒菸品之毒情分析,發現含有麻醉鎮靜劑之「依托咪酯」類,俗稱上頭、喪屍菸彈有濫用情形,法務部上月已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列為第三級毒品,法制作業期間,警政署已在7-8月青春專案列為掃蕩重點,以防制毒菸品造成危害。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與龍門路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銀色賓士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警車,造成1警送醫不治。(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與龍門路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銀色賓士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警車,造成1警送醫不治。(圖/翻攝畫面)
另外,警政署表示,目前已配合行政院公告修正刑法第185-3條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制定執行程序、落實蒐證辦理;因毒駕致重傷、死亡者,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外來也會另要求處理員警落實蒐證,詳實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並採驗犯嫌尿液,完備事證進行後續司法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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