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里港警分局12日晚間聯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台3線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車燈等違規行為,主動攔停稽查。此次行動共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車體設備損壞或變更3件、第18條變更異動未依規定申報4件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件,展現執法力度與強度,避免轄區有改裝噪音車輛聚集情形發生。
交通組長林中安表示,隨著改裝技術日漸精進,許多熱愛玩車的駕駛都具備改車的能力,但伴隨而來的少數不肖駕駛人不當改裝引擎、排氣管或裝置高音量喇叭,讓噪音車儼然成為道路上的新興公害。里港警分局除不定期於夜間會同環保局實施噪音、車輛排氣稽查外,也與監理站共同針對車輛改裝及大車視野輔助器等項目做稽查,並責令不合格車輛在期限內到監理站接受檢驗,展現執法決心。
分局長温基興亦表示,將持續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取締改裝車輛,並機動編排測速照相及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及社區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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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温基興亦表示,將持續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時取締改裝車輛,並機動編排測速照相及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及社區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