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巿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第3度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鄭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駁回抗告,鄭文燦羈押禁見2個月確定。對此,前總統陳水扁今(13)日透露,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
「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陳水扁在臉書指出,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
陳水扁並分享新聞指,2008年12月17日,日前陳水扁起訴後當庭獲釋,今日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抗告案,在傍晚作出撤銷發回決定;2024年7月10日,日前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今日高院收到抗告卷證後迅速審理,審判長兼命受法官郭豫珍傍晚再度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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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並分享新聞指,2008年12月17日,日前陳水扁起訴後當庭獲釋,今日中午抽籤由法官郭豫珍負責審理特偵組抗告案,在傍晚作出撤銷發回決定;2024年7月10日,日前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今日高院收到抗告卷證後迅速審理,審判長兼命受法官郭豫珍傍晚再度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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