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所謂的「颱風假」、「豪雨假」、「災防假」,是否正式「法制化」進入勞基法,採「有薪假」的方式,本次調查結果更發現,有高達95.6%的勞工「贊成」;至於表態「贊成」的企業,比例也有63.3%。
當公部門宣布該縣市是否放「颱風假」,若以上班族立場來看,「比較支持」的時間點:有85.6%認為「前一天的晚上十點(含)前」;也有14.4%認為「前一天的晚上十點過後」。
而且每逢颱風來臨前的下班日,有84.4%的勞工表示,會到賣場提前準備「食物、水」;還有64.1%指出,也會提前準備「防災用品」。另外在可複選狀況下,假如颱風天不用上班,「在家或室內活動」主要依序有:「睡覺補眠」(83.1%)、「用電腦或手機上網」(75.1%)、「看電視新聞」(60.2%),以及「忙家事」(47.5%)、「看電視節目」(46.5%)。
其他颱風天停班時的活動,又分別為:「和朋友、情人聊天」(38.9%)、「聽音樂」(30.5%)、「打電動或玩桌遊」(29.6%),以及「看書」(28.5%)、「運動、健身」(17.7%)。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雖然根據「相關天然災害出勤要點」規定,雇主假如要求勞工出勤,除了當天薪水照給外,「宜」加給工資,並且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不過無強制力;勞工若選擇不到班,雇主不得要求補班、記曠職;只是雇主因勞工未到班,而要扣薪、不給薪,也不算違法。
楊宗斌不忘提醒勞工,若覺得風雨天上班,可能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風險,可向雇主說明之後,行使所謂的「退避權」不出勤;企業方面不得強迫,到班與否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最後也建議雇主,考量人員辛苦出勤的情況下,應該加發津貼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