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文燦涉貪遭裁定收押禁見 民進黨宣布:明起停權3年

記者陳佩君/台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7.11)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7.11)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疑涉貪案,改裁定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今(11)日下午再度開羈押庭後,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主委邱駿彥下午受訪時證實,明天起將停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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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民進黨廉政會日前指出,若鄭文燦被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若一審有罪將除名,若無罪則會撤銷停權處分。

邱駿彥提到,此案的調查方向,主要還是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為方向,廉政條例中所要求的要件,跟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也都吻合,而廉政委員會是獨立單位,做成決議不需要黨中央同意,現已將決議送到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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