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三度開羈押庭 媒體人揭他「關鍵動作」:自認會被交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7.11)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院三度開羈押庭。(圖/記者呂炯昌攝,2024.07.11)

記者王德蓉/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涉貪遭檢方聲押,二度交保時檢方提出抗告,高院1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今(11)日下午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今下午1點44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桃園地方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全程不發一語,臉色鐵青,看得出心情非常凝重。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認為,從鄭文燦提早16分鐘到,以及臉上表情不像上次那麼嚴肅來看,鄭文燦認為自己有可能被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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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上週六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立即當庭抗告。桃園地院9日裁定改以12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但檢方當庭再度提出抗告。高院昨日晚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今日下午2點第三度開羈押庭。

羅旺哲今在節目《新聞大白話》表示,此次情況和先前有點不太一樣,被告可能可以提前知道自己被羈押與否;而鄭文燦此次到達地院時,表情沒有像第二次那麼嚴肅,且觀察其走路時的速度、舉動,加上又提早16分鐘到達桃園地方法院,從這些點可看出鄭認為自己有可能被交保,不會被羈押。

羅旺哲說,法院前幾次判交保,都是認為檢方只有收押者的口供,若要想收押鄭文燦,就必須看檢方能否拿出能一刀斃命的證據,若是沒有,結果自然就是跟前幾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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