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10)日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單位申報調整員工勞退月提繳工資、勞保、職保投保薪資時,應一併調整其健保投保金額,提醒「健保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其勞退月提繳工資及勞保、職保投保薪資」,已免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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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舉例,若公司當年獲利豐厚,全體員工加薪一成,人事在替員工調整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勞退月提繳工資)、勞工保險(勞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投保薪資時,亦需同步向健保署申請調整健保投保金額。

健保署表示,為簡化投保單位申報作業,可多加利用健保署提供「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中的薪資調整作業(勞保/勞退/健保合一),即可同步完成健保署及勞保局調整投保金額等各項申報作業。同時民眾亦可透過「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或「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查詢確認個人健保投保金額正確性,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