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昨公布監視器畫面,指控民進黨立委黃捷凌晨4時左右帶一名助理撬開內政委員會大門,潛入會議室,立法院長韓國瑜昨也說要調查。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在臉書說,過去國民黨立委也曾破壞公物,甚至還噴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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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說,他收到收到一位藍營前輩的LINE,提醒他《憲法》只保障立委的「言論免責權」,「行為」沒有,他理解,但他認為談論任何時事,都會有主觀的立場,「在主觀之外,別忘記「同標準、延續性、合邏輯」,要理解總有人,跟你的看法不同。」

黃暐瀚說,完全理解立委只能「自由說」,不代表可以「隨便做」,像是打人會被告,破壞公物可能被罰。但實際上,這些年下來,立委在「院區權力極大化」,很多明顯脫序的行為,基本上都沒人管,也沒人敢管。

黃暐瀚舉例,去投票若當場撕票,或是妨礙別人投票,會被主任管理員制止,甚至可能被警察逮捕,但在立院,立委會推擠,會叫囂,會妨礙開會,會扯斷麥克風,會鎖門(還有開門),會佔領主席台,卻沒有辦法被「排除」。

黃暐瀚說,他理解網友希望聽到的評論是:「黃捷就是賊!黃捷就是小偷、闖空門、一定要把她送辦」!但過去國民黨在立院少數的時候,也曾為了反對審查陳菊當監察院長,天沒亮就破壞門鎖,闖進議場,還反鎖自囚,噴漆抗議。那時的國民黨,跟今天的黃捷,有什麼差別嗎?黃捷甚至還很奇妙的,避開了破壞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