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能治療學會:職治師應納入學輔法諮詢會 以利提供專業支持

記者林則澄/台北報導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建議,應將職能治療師列為參與輔導諮詢會的專業人員,才能及時提供學生更為全面的支持。(示意圖/Pexels)
▲台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建議,應將職能治療師列為參與輔導諮詢會的專業人員,才能及時提供學生更為全面的支持。(示意圖/Pexels)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完成《學生輔導法》初審,不過台灣職能治療學會理事長吳菁宜今(10)日建議,由於行政院版本的《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只有規定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精神科醫師等專業人員參與輔導諮詢會,她則對此呼籲,也應該將職能治療師列為專業人員,才能及時提供學生更為全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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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能治療學會表示,根據行政院版本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第五條條文,各級主管機關為了促進學生輔導工作發展,應該召開學生輔導諮詢會,前項諮詢會置召集人一人,並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其餘委員則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針對下列人員聘兼,其中相關專業人員包括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精神科醫師。

吳菁宜表示,若依現有行政院版本《學生輔導法》,尚未列入職能治療師參與學生輔導諮詢會,以致無法提供學生更為全面的支持,因此呼籲在《學生輔導法》第五條第二項,也應該將職能治療師列為專業人員。

吳菁宜提到,許多學生雖具醫療診斷,不過並不符合特教資格,僅能透過輔導諮詢委員會獲得相關資源,​​​這些學生可能有非典型自閉症、疑似情緒障礙、疑似學習障礙、選擇性緘默症,以及焦慮、憂鬱、自傷自殺精神疾病、童年創傷經驗等情緒困擾合併行為問題,都是需要職能治療師服務的對象。

吳菁宜指出​​​,學生在成長過程常會面臨個人角色、生活方式改變導致的身心問題,職能治療師提供的幫助包括專業分析學生的日常活動,幫助他們意識問題所在,或與學生討論如何調整,找出適合的應對方法,也將學到的技巧應用日常生活當中。

吳菁宜說明,​​​職能治療師採用的策略經由多篇實證研究,對於學生輔導具有相當程度的成效,包含提升心理健康素養、增進社交與情緒學習、提供感覺策咯、自我調節與內在感受、認知行為策略、規劃以環境調整為重點的介入、預防霸凌和促進友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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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職能治療學會顧問張自強表示,他以自身職能治療專業並在過往擔任大學諮商輔導組副組長的經驗,發現校園可以提供正向管教、兒少權益、性平教育、生命教育、網路成癮、網路安全防治、殺自傷防治等多元的衛教措施,而且職能治療師長期合作特殊教育教師,可以給予各種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適當的協助。

張自強指出,職能治療師受過的專業訓練,以及​​​在醫療、教育、特教、社區復健、精神醫療等多個領域的豐富經驗,都能更加深入了解學生需求、提供有效解決策略的能力,實現《學生輔導法》當中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等不同層級的需求,​​​有助創造師生共融的學習氛圍,實現教師、學生雙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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