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9)日晚間駕駛休旅車,行經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疑似未禮讓過斑馬線的行人,共有2名女子被撞上當場倒地,兩人分別左腳骨折和頭部撕裂傷,所幸送醫沒有大礙。根據初步了解,賴士葆並無酒駕,確切事故原因仍待釐清,稍早車禍當下畫面也曝光。
昨天晚間9時11分,賴士葆駕駛一輛白色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時準備轉彎時,和準備穿越斑馬線的行人發生碰撞,63歲的張姓女子與59歲的蔡姓女子遭撞後均倒地。
警方指出,賴士葆左前車頭受損,張女左腳踝骨折、蔡女頭部撕裂傷,兩人均送往仁愛醫院治療,均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初判事發時行人綠燈過馬路,賴士葆未禮讓行人穿越,導致車禍發生。
據了解,交通部去年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修法重罰未禮讓行人的罰鍰,去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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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賴士葆左前車頭受損,張女左腳踝骨折、蔡女頭部撕裂傷,兩人均送往仁愛醫院治療,均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初判事發時行人綠燈過馬路,賴士葆未禮讓行人穿越,導致車禍發生。
據了解,交通部去年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修法重罰未禮讓行人的罰鍰,去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