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監理站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搭乘計程車時駕駛不願意跳表,試圖以喊價方式違規載客,但一經查獲計程車駕駛有未按表收費事實,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罰鍰,為維護乘客搭車權益,監理站定期會同警方在違規熱點排班稽查,呼籲計程車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應按規定收費,免遭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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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站說明,彰化地區計程車費率是依據彰化縣政府公告收費標準,今年已調整費率為「起跳運價」1.25公里85元,「續跳運價」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加收5元。

彰化縣政府特印製彰化計程車費率運價貼紙宣導「在彰化搭乘計程車,請按表收費」,已由彰化監理站配送至彰化縣計程車公工會、車行及合作社委請協助發送給計程車駕駛,持續宣導駕駛張貼於車內明顯處便利乘客查看,同時也呼籲民眾乘車時切勿私下與駕駛議價,共同保障搭乘計程車的秩序與權益。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提醒,選擇搭乘合法計程車既安全又安心,若遇駕駛未依規定收費或其他不當行為時,可記錄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並檢附相關蒐證照片、影片等詳細資訊,向彰化監理站計程車申訴專線04-7867161轉302-306反映,以利後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