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捲入收賄疑雲遭檢方聲押,日前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後,今(9)日最新裁定結果出爐,法院提高鄭文燦交保金到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對此,檢方當庭再度提出抗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鄭文燦疑涉入土地弊案,本月6日,檢方帶回鄭文燦偵訊,認定其涉犯貪汙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召開羈押庭,認為無法證明該錢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前天下午高院撤銷發回桃園地院;今天稍早羈押庭結束,法院將鄭文燦交保金提高到1200萬元。 外出買早餐失蹤!林口少女離家8天借住男友人家 警朝略誘罪偵辦高凌風兒寶弟涉酒駕!停車場開出賓士違停路邊 恰好遇巡邏警遭逮林世傑凌晨遭槍殺身亡!議員女兒林依婷難過嘆:來不及讓爸爸抱孫性侵案首次開庭!藝人NONO出庭「否認犯罪」:不認識被害人 關鍵字 鄭文燦涉貪交保金抗告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