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瓊斯盃中華男、女籃代表隊出賽費一事,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表示在考慮商業結構、身價、票房的情況後,先訂出女籃出賽費3000元,而男籃則是之前和工會討論的5000元,引起爭議。對此教育部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表示,希望中華籃協再多思考一下,應注意性別平等,包括後勤醫療、器材設備都應以一致性考量,不宜有差別待遇。
此前曾有消息傳出,女籃球員沒有出場費,對此張承中在瓊斯被現場做出澄清,「跟女籃的合作是另外的情況,女籃的商業結構、身價、票房情況,與男籃是兩件事,在保障女籃球員的情況下,協會也需要顧及收支平衡。」張承中說,現在有先訂出選進的中華隊女籃球員一場3000元的出賽費,藍隊和白隊的球員都會有都有,不會出現藍有、白沒有這樣的事情。
籃協在聲明中指出兩點:
1.針對籃協提供本屆瓊斯盃國家隊球員出賽費,體育署對此措施予以高度肯定,惟報載瓊斯盃女子組出賽費考量商業模式、選手權益、身價以及票房影響,訂出入選女籃藍、白兩隊的球員,每人每場3,000元,與男籃每人每場5,000元有差異,引發爭議。
2.教育部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表示,近期籃協與工會的溝通與洽商,為球員們帶來了更好的後勤支援服務,應給予肯定,惟有關國家隊的權益與照顧,應注意性別平等,包括後勤醫療、器材設備都應以一致性考量,不宜有差別待遇,呼籲籃協應重視女籃代表隊的需求、平等照顧,在可行的財務收支狀況下,適當回應社會大眾的期待。
張承中再度回應
在體育署方面的回應發出後不久,張承中再度親上火線回應,完整全文如下:
在國家隊「徵召」男女籃球員為國家出賽的思維下,雖然有國家榮譽的因素,但仍有上對下的色彩,國家隊組訓單位針對每個球員之間、男女球員之間的「徵召條件」,不宜有不平等的對待。
在國家隊與男女籃球員「合作」組訓出賽的思維下,尤其在商業性質濃厚的賽事,組訓單位與選手之間,是尋求合作雙贏的思考,男女籃球員的「合作權利義務」會有不同,譬如身價不同會牽涉到保險,出賽費會牽涉到比賽票房與成本,這不單單僅是男女平等的問題。實質平等,是容許事物本質不同的差別待遇。
針對國家隊的後勤人力、設備、器材、食宿與交通,不論是榮譽性質的競技賽事,或者是商業性質的邀請賽事,在資源永遠不會是無限的情況下,不論男籃女籃,籃協及體育署都會盡力提供最高規格的的支持。
目前制度下,出賽費由籃協自行負擔,本屆瓊斯盃,是台灣籃球環境第一次的突破,國家隊突破了徵召的思維,改採與選手合作的開放態度。本次出賽費金額並無前例可循,是參酌各界意見而定,籃協願意聆聽體育署及各界的聲音調整作法,不論外界有沒有批評,將來籃協都願意視情況,與選手商量調整出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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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協在聲明中指出兩點:
1.針對籃協提供本屆瓊斯盃國家隊球員出賽費,體育署對此措施予以高度肯定,惟報載瓊斯盃女子組出賽費考量商業模式、選手權益、身價以及票房影響,訂出入選女籃藍、白兩隊的球員,每人每場3,000元,與男籃每人每場5,000元有差異,引發爭議。
2.教育部體育署鄭世忠署長表示,近期籃協與工會的溝通與洽商,為球員們帶來了更好的後勤支援服務,應給予肯定,惟有關國家隊的權益與照顧,應注意性別平等,包括後勤醫療、器材設備都應以一致性考量,不宜有差別待遇,呼籲籃協應重視女籃代表隊的需求、平等照顧,在可行的財務收支狀況下,適當回應社會大眾的期待。
張承中再度回應
在體育署方面的回應發出後不久,張承中再度親上火線回應,完整全文如下:
在國家隊「徵召」男女籃球員為國家出賽的思維下,雖然有國家榮譽的因素,但仍有上對下的色彩,國家隊組訓單位針對每個球員之間、男女球員之間的「徵召條件」,不宜有不平等的對待。
在國家隊與男女籃球員「合作」組訓出賽的思維下,尤其在商業性質濃厚的賽事,組訓單位與選手之間,是尋求合作雙贏的思考,男女籃球員的「合作權利義務」會有不同,譬如身價不同會牽涉到保險,出賽費會牽涉到比賽票房與成本,這不單單僅是男女平等的問題。實質平等,是容許事物本質不同的差別待遇。
針對國家隊的後勤人力、設備、器材、食宿與交通,不論是榮譽性質的競技賽事,或者是商業性質的邀請賽事,在資源永遠不會是無限的情況下,不論男籃女籃,籃協及體育署都會盡力提供最高規格的的支持。
目前制度下,出賽費由籃協自行負擔,本屆瓊斯盃,是台灣籃球環境第一次的突破,國家隊突破了徵召的思維,改採與選手合作的開放態度。本次出賽費金額並無前例可循,是參酌各界意見而定,籃協願意聆聽體育署及各界的聲音調整作法,不論外界有沒有批評,將來籃協都願意視情況,與選手商量調整出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