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捲入收賄疑雲遭檢方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對此,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表示,已要求「最速件」流程送高院處理,稍早,高院裁定結果出爐,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更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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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鄭文燦疑涉入土地弊案,本月6日,檢方帶回鄭文燦偵訊,認定其涉犯貪汙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召開羈押庭,認為無法證明該錢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本月7日,桃園地院回應,確認已收到抗告書,將會以「最速件」送高院處理,稍早高院裁定結果出爐,撤銷發回桃園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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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捲入收賄疑雲遭檢方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並提出抗告書。(圖/NOWnews社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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