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週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在國高中12班以下、國小20班以下設置1名專輔教師。不過今(8)日就有立委針對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是否應該兼任行政職務意見不一,而且要是推出相應政策,又能透過何種方式增加人力以及確保輔諮品質?最終該項條文並未通過教育委員會初審,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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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繼續逐條逐條審查「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前行政院才在上週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中第11條、第12條規定國高中12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國小20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設置1名專輔教師,不過就有立委對此質疑,教育部應該透過何種方式增加人力以及確保輔導諮商品質?

▲行政院版《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國高中12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國小20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設置1名專輔教師。(圖/NOWnews製作)
▲行政院版《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國高中12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國小20班以下或是每滿12班設置1名專輔教師。(圖/NOWnews製作)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表示,教育部雖有增加大專院校核定師資培育人數,但是錄取率卻逐年下滑,覺得輔導諮商品質不易受到保障。武曉霞指出,未來除了透過多元管道補足人力,像是增加職前師資培育人數、公費生教員額度,以及加開進修學分班或是針對中等學校輔導教師,增加相關師培課程等。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可在法條內容增訂「兼任行政時,應補足應聘員額」,避免由於學生輔諮中心主任兼任行政職務,影響輔諮量能。不過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吳林輝建議,輔諮中心主任並不一定負責行政職務,可由其他教師代理,因此並不同意因此增設1名專輔人力。

最終,由於多名立委、教育部對此意見不一,教文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該項條文並未通過初審,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