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推動「零碳清淨運輸」策略目標,市警察局汰換450輛巡邏機車為電動機車,投入治安維護行列,(5)日於警察局舉行交車典禮。副市長鄭照新出席表示,透過警察勤務設備更新,兼顧警察同仁執勤的效率及安全性,更在維護治安的同時,保障台中市永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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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照新指出,警察和義警同仁共同努力守護治安之下,台中市去年縣市總體競爭力治安項目全國第一,今年的治安項目成績也名列前茅。台中市議會對警察同仁執勤設備預算的支持,從108年盧市長上任至今,5年來警察局投入3億2,175萬元經費,陸續更新149輛警用巡邏車及2,078輛巡邏機車,未來也會逐年編列預算汰舊換新。


警察局說,這批機車包括「睿能Gogoro 2 Police SV」和「光陽S7 Keyless」兩款型號,配備先進技術和高效能電池,其安全最高速度可達90至95公里/小時,0至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僅需3.5至4.4秒,並具有達155公里至170公里的強大續航能力。此外,每輛電動機車均配備同步煞車系統和抽取式電池,車身前後都裝設行車紀錄器鏡頭及紅藍警示燈等設備,提升員警執法安全性及效能。


市警局長李文章表示,採購的450輛電動機車將發到15個分局、118個派出所,在跨區攔截圍捕不會發生任何問題。另外警察局增配15輛電動巡邏機車給捷運警察隊部署,強化員警勤務機動性。未來6年內全面更換,至於淘汰的燃油車包括機車、汽車,將優先提供學校教學,以及其他局處使用,至於里程數較高的將拍賣,另外偏鄉山區有越野需求,則會保留部分燃油車。


市警局後勤科表示,目前全市有3100輛警用機車,視使用年限及預算編列逐年汰換,推動機車電動化,去年已先汰換35輛,今年則一口氣汰換450輛,預定明年將再添購350輛電動機車,以有效的綠能環保政策,實現節能減碳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