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 — 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收受賄賂。昨日驚傳被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今(6)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桃園地院中午召開羈押庭,經過2小時開庭,認定鄭文燦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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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羈押庭約在11點半開始,經過2個小時開庭,在下午1點半認定鄭文燦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法官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雖然今日是週六銀行並未開門,但鄭文燦的委任律師仍花30分鐘不到,迅速籌獲500萬保釋金送到桃園地院。

▲鄭文燦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律師30分鐘火速籌獲保釋金。(圖/記者嚴俊強,2024.07.06)
▲鄭文燦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律師30分鐘火速籌獲保釋金。(圖/記者嚴俊強攝,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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